規章制度
政協榆林市委員會與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秘書長聯席會議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市政協與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之間的工作聯系,進一步促進市政協機關與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之間的團結與合作,進一步提高為政協委員和黨派成員服務的整體水平和質量,根據市政協領導指示精神,經各方秘書長共同協商,決定建立市政協與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秘書長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內容
1、市政協與市民革、民盟、民建、民進、農工黨、九三學社、工商聯相互通報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情況和下一階段工作安排;
2、協商討論市政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的共同事務和重要活動安排;
3、協商討論市政協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建設中的重要問題;
4、研究決定加強市政協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之間相互聯系和需要協商的有關事項;
5、征詢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對市政協機關的意見和建議;
6、協商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下基層調研活動的相關事項;
7、研究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需要市政協機關幫助解決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8、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或事項。
二、出席人員
市政協秘書長、副秘書長;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秘書長。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也可邀請其他有關負責人列席。
三、會議主持
聯席會議由市政協秘書長主持,也可委托市政協副秘書長或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秘書長主持。
四、時間安排
聯席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初,也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必要時經各方同意也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
五、議題確定
聯席會議具體議題由市政協辦公室、市級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政協、市級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政協、市級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主要領導審定。
六、會議紀要
聯席會議形成紀要,由市政協秘書長、市級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秘書長聯合簽發。抄報市政協、市級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主要領導,印發與會同志。根據會議內容,也可印發各縣區政協辦公室、縣級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辦公室。
七、日常會務
聯席會議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由市政協辦公室、市級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辦公室負責。
榆林市政協辦公室
201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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