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
榆林市政協網站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做好榆林市政協門戶網站信息管理工作,規范信息發布,確保網上信息的權威性、準確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時效性,充分發揮網站的辦事、政務公開和宣傳功能,為履行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項職能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規,結合政協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網站,是指政協榆林市委員會在國際互聯網上開設的網站。其中文域名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陜西省榆林市委員會”,英文域名為“www.6666ks.com”。
第三條 市政協研究室全面負責榆林市政協網站的總體規劃、建設、管理、網站運維、信息發布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有市政協外網專有業務系統的開發和運維。
第二章 網站信息發布審核制度
第四條 在網站發布的信息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
(三)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宣揚封建迷信;
(六)散布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 嚴格網站信息發布審批程序,遵循“先審批,后發布”的原則。對擬在網上發布的信息,由信息員詳細填寫《榆林市政協網站信息發布審批表》,待市政協研究室領導審批完畢,方可發布。信息發布審批表由網站管理員編號、存檔。
第六條 網站信息發布實行分級審批制度。轉載中央、省上媒體及榆林媒體等信息和有關公告、視察調研報告、各處室不涉密政務信息由研究室分管副主任審批;有關政協簡介、機構設置、規章制度、領導人簡歷等信息由研究室主任審批;重大信息的發布由市政協秘書長審批。
第七條 根據政務信息公開要求,各處室應圍繞本處室工作特點及時向研究室提供不涉密政務信息及相關圖文資料。研究室指定專人負責采集、編錄、發布。信息內容按“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認定。
第八條 發布的信息應具有較強的時效性,保證信息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條 網站運維人員應當對網站信息及應用系統數據庫做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日常備份時間為每周周五;遇長節假日,備份時間為起假前一天;市政協全體會議期間,對網上提案系統、社情民意信息系統數據庫每日至少備份一次,且應避開網站訪問高峰期。
第十條 網站運維人員應對各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殺毒軟件等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十一條 網站編輯員、信息發布員、專有業務系統管理員應嚴格保管網站后臺登錄口令?诹畹奈粩挡粦儆8位,嚴禁將各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十二條 市政協網站各專有業務系統,其最高權限管理員口令由相關專委會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第四章 網站應急處置預案
第十三條 網站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后,運維人員除在第一時間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管理員報告,管理員根據具體情況,逐級向領導匯報。
第十四條 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措施:
(一)當發現網站或接到舉報出現非法信息時,管理員應立即向相關領導通報情況;情況緊急的可先采取刪除等處理措施后再行報告;
(二)及時聯系網站代管服務單位,由其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網站運維人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志或審計記錄。
第十五條 網站遭到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有網頁內容被篡改,或通過入侵檢測系統發現有黑客正在進行攻擊時,運維人員首先應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同時向管理員匯報情況;
(二)管理員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情況并聯系網站代管服務單位,由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三)網站運維人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志或審計記錄。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榆林市政協研究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版權所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榆林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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