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榆林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優秀提案、先進承辦單位和辦理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提案承辦單位、各提案者:
為了進一步提高提案質量、辦理質量和落實質量,充分發揮政協提案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政協榆林市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和《政協榆林市委員會優秀提案、先進承辦單位和辦理工作先進個人評選表彰辦法》,從即日起開展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優秀提案、提案先進承辦單位和辦理工作先進個人的推薦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優秀提案
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以來立案的提案。評選名額不超過立案提案總數 10%。
(二)先進承辦單位
參與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的承辦單位。評選名額不超過 15個。
(三)辦理工作先進個人
各承辦單位在辦理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提案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評選名額不超過 15人。
二、評選標準
(一)優秀提案評選標準
1、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以及愛國統一戰線的重要問題建言資政。
2、反映情況真實,分析問題深入,提出建議具體,具備嚴肅性、科學性、可行性。
3、對我市重大決策、長遠規劃有重要參考價值,對改進工作有明顯作用。
(二)先進承辦單位評選標準
1、辦理工作主要領導重視、分管領導負責、有專人承辦,與本單位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
2、采取多種方式與提案者進行溝通協商,積極推動提案辦理落實,提案者對辦理工作表示滿意。
3、能夠按照《市政協提案辦理進度清單》有關要求,積極推進清單式答復,辦理工作成效明顯。
(三)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標準
1、熟悉掌握提案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和程序要求,工作有思路、有舉措、有創新。
2、對待提案辦理工作認真負責、嚴謹細致,注重與提案者溝通協商,辦理態度好,服務質量高。
3、注重創新工作方法,能夠按時高質量完成辦理任務,業績突出。
三、評選辦法與程序
(一)評選辦法
評選活動采取“雙向”評議,由市政協辦公室統籌協調,提案委員會組織實施。優秀提案由承辦單位和督辦單位推薦或者提案者自薦;先進承辦單位由提案者推薦;辦理工作先進個人由承辦單位推薦。
(二)評選程序
1、推薦
(1)優秀提案。各承辦單位根據優秀提案評選標準,采取“一案一表”的方式填寫《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優秀提案推薦表》,報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見附件1)。
(2)先進承辦單位。市政協委員、參加市政協的市級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市政協各專門委員會,根據先進承辦單位評選標準,結合各自提案辦理情況推薦先進承辦單位,填寫《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先進承辦單位推薦表》,報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見附件2)。
(3)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個人。各承辦單位根據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個人評選標準,從本單位推薦 1 名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個人,填寫《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報送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見附件3)。
2、評選
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綜合推薦結果、評選比例、提案入選重點提案情況、承辦單位辦理工作總結以及提案督辦情況等因素,征求市委、市政府提案督辦部門意見,提出優秀提案、先進承辦單位和辦理工作先進個人建議名單。市政協提案委員會將復審名單提交市政協主席會議審定。
四、表彰辦法
本次評選表彰活動選出的優秀提案、先進承辦單位和辦理工作先進個人,將以政協榆林市委員會名義作出表彰決定,在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上進行表彰。
五、注意事項
(一)按標準填寫后須在指定位置簽字、蓋章,于12月8日前寄送或傳真至榆林市政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425室),逾期視為放棄。
(二)承辦單位提案辦理工作總結為評選先進承辦單位必要條件,未按要求報送總結的單位原則上不予評定。
聯系人:張雯
聯系電話:0912-3513291 傳真:0912-3513291
附件:
1. 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優秀提案推薦表
2. 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提案先進承辦單位推薦表
3. 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
政協榆林市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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