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政協榆林市委員會2018年綜合預算說明
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和各項方針、政策,推動全市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事業。貫徹全國政協和省政協重要會議精神以及市委有關決定,向省政協和市委反映貫徹執行情況。
(二)密切聯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們及其所聯系的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對市上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協助市上國家機關進行機構改革和體制改革,改進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義,加強廉政建設。
(三)調整和處理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和政協榆林市委員會內部合作的重要事項。根據市委提議任免機關縣處級干部。
(四)通過各種形式,積極傳播先進文化,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開展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以及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紀律的宣傳教育工作。
(五)堅持發展科學、繁榮文化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密切聯系市上國家機關和其他有關組織,在政治、法律、經濟、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醫藥衛生、體育等方面開展調查研究等活動,廣開言路、廣開才路,充分發揮委員的專長和作用。推動和協助社會力量興辦各種有利于榆林經濟社會發展的事業。
(六)組織委員就全市改革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視察調研,通過建議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的和有關組織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為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獻計出力。
(七)組織和推動委員在自愿的基礎上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時事政治,學習交流業務和科學技術知識,增強為祖國服務的才能。
(八)宣傳和參與貫徹執行國家關于統一祖國的方針政策、知識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僑務政策、外交政策,為實現祖國統一大業和全市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九)加強同縣(區)政協的聯系,溝通情況,交流經驗,指導工作,解決問題。
二、2018年部門工作任務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凝聚團結奮斗的思想政治共識
1、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把學習宣傳貫徹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開展一系列學習培訓活動,引導政協各參加單位、廣大政協委員和機關干部深入學習領會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斷鞏固各黨派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礎,切實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動實踐中。
2、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對政協工作的部署要求。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對人民政協工作的新要求,貫徹省委十三屆二次全會、省政協十二屆一次全會和市委四屆四次全會精神,落實“四個全面”、“五個扎實”和“三步走”戰略思想,切實把省市委的部署貫徹落實到履行職能的各個方面,助力榆林高質量發展。
3、不斷豐富學習形式。圍繞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的要求,通過黨組會議、主席會議、常委會議、中心組會議以及專題講座、研討交流等多種形式,組織和引導全市政協組織、全體政協委員和政協機關同志,學習中央、省市委重要會議精神、重要決策部署,學習政治理論、政協統戰理論、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識。參加全國政協干部培訓中心專題學習培訓活動。各專委會根據工作實際,對本委委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學習。
4、廣泛凝聚共識和力量。堅持大團結大聯合,為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履職創造條件,搭建更廣闊平臺,鼓勵他們提出提案、建議,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參與政協組織的調研、視察、協商和監督活動。引導各族各界各階層根據界別特點和要求組織開展活動,通過界別渠道密切聯系群眾,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把思想統一到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創榆林發展新局面上來。
(二)全力聚焦黨委政府中心任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上發揮積極作用
5、精心組織整體協商。充分發揮全體會議整體協商的作用,認真開好市政協四屆二次會議,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廣大政協委員,圍繞“一府兩院”工作報告、市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圍繞榆林實現追趕超越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以及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問題,進行協商議政,積極建言獻策。
6、深入開展專題協商。重點圍繞“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堅持創新發展理念,促進榆林產業轉型升級”問題,組織委員深入調查研究,召開兩次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匯聚力量協商議政,凝聚智慧獻計獻策。
7、不斷深化座談協商。重點圍繞推動沿黃觀光路建設、推進我市醫聯體建設、加快農村“三變”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新功能等問題,組織召開協商座談會,提出針對性強、管用有效的對策建議,助推各項事業發展。
8、積極開展界別協商。發揮政協界別優勢,認真組織好全體會議、常委會議等會議的大會發言、分組討論等活動,強化界別意識,突出界別特色,凝聚界別聲音,不斷提高界別協商水平。
9、加大提案辦理協商。堅持將提案辦理協商寓于提案工作的全過程,著力提升提案辦理在推進協商民主建設中的作用,進一步嚴格提案審查立案標準,健全提案辦理協商工作機制,抓好重點提案的遴選和督辦,繼續做好市級領導督辦重點提案工作。健全提案答復機制,完善辦理督查制度及考核評價機制,做好不滿意提案跟蹤督辦工作,切實提高提案辦結率和委員滿意度,穩步推進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三)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思想,為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獻計出力
10、精心組織“系列民生”履職活動。選擇基層反映集中、群眾高度關注、黨政部門希望解決的民生問題,開展履職活動,為補短板惠民生眾籌好主意、精準獻良方。
11、緊扣民生熱點服務基層群眾。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就業、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問題,開展“委員走訪”活動。組織委員送科技、送醫療、送文化、送法律到社區和農村,做好脫貧攻堅、結對幫扶等工作。
12、積極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暢通民意反映渠道,調動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縣(市、區)政協、各專委會和委員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積極性。堅持圍繞黨政重視、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難點問題,辦好《協商建言》內刊,及時收集和報送社情民意信息。認真做好社情民意信息的跟蹤反饋工作,促進信息成果的轉化和落實。
(四)積極創新工作舉措,健全民主監督和協商民主機制
13、完善民主工作機制。深入貫徹中省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監督內容、監督主體和監督形式,著力完善知情明政、協調落實、辦理反饋、權益保障等工作機制,為民主監督的實施提供制度保障。
14、拓展民主監督渠道。積極探索民主監督有效方式,通過政協例會、視察調研、提案辦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推薦委員擔任特約監督員等形式,有效搭建監督載體,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充分表達各界意愿,切實提高民主監督實效。
15、發揮民主監督員的作用。推薦市政協委員擔任政府部門和單位民主監督員,加強政協、民主監督員、邀請單位三方之間的溝通聯系,為監督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圍繞依法行政、效能建設和公務人員行風建設情況,開展多種形式的監督。
16、豐富協商民主形式。完善以全體會議為龍頭,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主席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對口協商、界別協商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新格局,創造更多協商平臺。建設政協智庫,探索網絡議政、遠程協商。
(五)突出兩大主題,廣泛匯聚社會正能量
17、深化黨派合作共事。切實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聯系,不斷拓展團結聯誼的途徑和形式,努力營造暢所欲言、平等協商、合作共事的政治氛圍。支持黨派團體在市政協各類會議上發言,提交集體提案,開展聯合調研、界別活動。加強對各黨派團體參加政協共同性事務的協商,深化同黨外人士的合作共事。
18、加強團結聯誼工作。充分發揮政協聯系面廣、包容性強的優勢,協助黨委、政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著力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睦。加強與社會各界人士的聯系交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因素,密切與新社會階層的溝通聯系,合理引導其政治訴求和利益訴求,激發社會活力。
19、發揮文史資料作用。堅持存史、資政、團結、育人的方針,深入挖掘榆林黃土文化、邊塞文化、紅色文化等資源,鼓勵引導有關人士撰寫、口述相關文史資料。努力完成全國政協、省政協的文史資料年度征集任務開展“榆林之子”選題的征集工作,加強對建國后文史資料的征集,重點抓好1966——1978年文史資料的挖掘和整理工作。
20、助力精準扶貧脫貧。繼續組織開展參與精準扶貧脫貧活動,引導和支持有條件、有能力的委員結合自身優勢和能力特長,根據自身行業職業特點優勢,通過不同方式為精準扶貧脫貧做實事辦好事,為我市實現率先脫貧,發揮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的積極作用。
(六)更加注重強基固本,提升新時代政協工作科學化水平
21、加強機關自身建設。加強政協黨組建設,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完善市政協常委會自身建設意見,全方位夯實常委會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和能力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委關于作風建設的新要求,建設素質優良、本領過硬的政協機關干部隊伍。全面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夯實黨的基層組織基礎。
22、加強委員隊伍建設。以強化委員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提升履職能力為核心,豐富學習內容,創新培訓方式,使委員們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強化委員服務、管理和考核,嚴格執行《委員履職規則》,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為委員履職搭建好平臺。通過走訪慰問、座談交流、界別聯誼等形式,加強與委員的聯系,不斷提升委員的政治把握、調查研究、聯系群眾、合作共事等履職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委員在政協工作中的主體作用。
23、加強新聞宣傳工作。進一步密切與市內外媒體合作,切實提高輿論引導能力。辦好市政協門戶網站和《榆林政協》,精心謀劃報刊專欄,加強對政協重要會議、經常性工作和委員履職風采的宣傳,積極報道政協履行職能的成果和委員參政議政的風采,傳播好政協聲音,擴大人民政協的社會影響力。
24、加強對外聯系與合作。主動接受上級政協的指導。與兄弟政協加強交流,深化合作。加強對縣市區政協指導,有計劃地組織政協委員和全市政協機關干部分批分次參加上級政協舉辦的各類學習培訓。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的部門預算只包括部門本級(機關)預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陜西省榆林市委員會辦公室本級(機關)
四、部門人員情況說明
截止 2017 年底,本部門人員編制 68人,其中:行政編制37人,事業編制 31 人;實有人員68人,其中行政人員49 人(市政協主席、副主席單列行政編制9人,不占單位行政編制),事業人員19人。單位管理的離退休人員 8人。
五、部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資產購置情況說明
截至 2017 年9 月 30 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無單價 20 萬元以上的設備。 2018 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未安排購置單價 20 萬元以上的設備。
六、部門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2018 年本部門實現了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670.95萬元。
七、2018 年部門預算收支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8 年市政協收入預算為 1670.95萬元,較上年減少90.5萬元,下降 5.1%,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下降主要原因:2014年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劃入養老統籌發放。
2018年市政協支出預算 1670.95 萬元, 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1100.95萬元,占支出總額65.8%;專項業務經費支出570萬元,占支出總額35.2%。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較上年減少 90.5 萬元,下降 5.1%,下降主要原因:2014年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劃入養老統籌發放。
(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18 年市政協財政撥款收入1670.95 萬元,較上年減少90.5萬元,下降 5.1%,下降主要原因:2014年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劃入養老統籌發放。
2018 年市政協財政撥款支出 1670.95萬元,較上年減少 90.5 萬元,下降 5.1%,下降主要原因:2014年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劃入養老統籌發放。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明細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8 年市政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670.95 萬元,較上年減少90.5萬元,下降 5.1%,下降主要原因:2014年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劃入養老統籌發放。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1)行政運行(2010201)1089.18萬元,較上年減少88.36萬元,下降7.5%,下降原因:2014年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劃入養老統籌發放。
(2)其他政協事務支出(2010299)570萬元,與上年持平
(3)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2012999)11.77萬元,較上年減少2.14萬元,下降15.4%,下降原因:減員引起工會經費減少。
3、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的明細情況
2018 年市政協支出預算為 1670.95萬元,具體按支出經濟科目分類如下:
(1)工資福利支出 846.58萬元,較上年增長5.7%,全部為人員支出。增長原因:人員工資正常增資和個人采暖補貼標準提高。
(2)商品和服務支出731.72 萬元,較上年增長1.6%,增長原因:專項業務費中基本建設支出減少,商品服務支出增加。其中:人員經費支出 66.72萬元,較上年下降1.1%,下降原因:減員引起工會經費和其他交通費用(公務員交通補貼)減少;公用經費支出 125萬元,與上年持平;專項業務費支出540 萬元,較上年增長3.8%。增長原因:專項業務費中基本建設支出減少,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62.65萬元,較上年下降67.2%。全部為人員經費支出,下降原因:2014年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劃入養老統籌發放。
(4)基本建設支出30萬元,較上年下降40%,下降原因是本年度減少了辦公設備購置支出預算。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8年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并已公開空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
(六)部門“三公”經費等預算情況。
2018 年 “三公經費”預算25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元,與上年一致。我單位嚴格執行出國(境)管理有關規定,本年度未安排出國(境)公務活動;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是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使用規定,本年度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從總量上進行嚴格管控。公務接待費5 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是嚴格執行接待管理辦法,對接待標準及接待量進行嚴格控制。
2018 年會議費預算50萬元,較上年增加10萬元,增長25%。2018年我單位繼續嚴格執行會議費管理辦法,壓縮會議規模和次數,但市政協今年加大了協商民主的力度,常委會及各專委會的專題協商會議有所增加,使會議費的預算有所增加。
2018年培訓費預算20萬元,與上年持平。我單位嚴格執行培訓費管理辦法,壓縮培訓規模和次數,對培訓費預算進行總量控制。
(七)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 年市政協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5萬元,與上年持平。2018 年,本部門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及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規范機關運行經費管理。
(八)政府采購情況。
2018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共30萬元,全部為政府采購貨物類預算。
八、專業名詞解釋
1.“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 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 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2.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 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協榆林市委員會辦公室
2018 年5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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