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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政協委員建議:建立政策性農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大連市于2007年啟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目前已累計承保能繁母豬近12萬頭、蘋果樹4.6萬畝、日光溫室3600畝,為5000多個農戶提供了近4億元的風險保障,支付賠款1250萬元。由于大連市政策性農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缺位,保險公司為規避自身經營風險,推動效果還不夠理想。
因此,大連市政協委員、大連保監局局長朱進元在日前召開的政協大連市第十一屆會議上提出建議:建立大連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大連市政協委員、大連保監局局長朱進元認為,盡快建立大連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已經成為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
朱進元表示,與其他可保風險相比,農業風險的區域性強、集中度高,農業風險單位在災害事故及災害損失中常常表現為高度的時間與空間的相關性。商業性保險公司無力通過集中大量風險單位來分攤損失,一旦發生巨災往往會吞噬保險公司所有的準備金和資本金,使保險公司陷入嚴重的財務危機,進而因為償付能力有限而危害投保農戶利益,因此一般的商業保險公司都不愿意經營農業保險。雖然大連市政策性農險采取共保的方式分散經營風險,但在大規模自然災害來臨時,仍然不足以維持公司穩定經營和保障農民利益。在近兩年基本為正常年景的情況下,大連市共保體農險經營仍處于虧損狀態(綜合成本率達110%),因此在推動農險過程中存在后顧之憂,不得不執行較為嚴格的承保政策,趨于選擇具有一定規模、管理規范、道德風險低的保險標的承保,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當地市政策性農險的大面積推廣。
如果建立起多層次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就可以將農業巨災風險分散于保險公司、政府和資本市場之中,實現風險共擔。
朱進元認為,目前大連市建立農業保險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條件充足。他建議從大連的實際情況出發,借鑒外地經驗,盡快建立以政府為主體的巨災風險準備基金、封頂賠付機制、再保險等“多方參與、風險共擔、多層分散”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具體做法是:
1.籌建巨災風險準備基金。2010年,由市、縣財政籌集2000萬元建立農業保險巨災風險準備基金,單獨建賬,封閉管理。2011年以后,每年共保體按上年政策性農險盈余額的30%、財政按上年保費收入的50%提取巨災風險準備基金。風險準備基金總額以當年保費收入的兩倍為限,超過兩倍時,財政不再撥付。如果巨災風險準備金使用后,不足當年保費的兩倍時,共保體和財政繼續按上述標準補足至當年保費收入的兩倍。
2.建立風險共擔的賠付機制。當年農業保險賠付率在150%(含150%)以內的部分,由共保體承擔全部賠付責任;賠付率在150%至350%(含350%)的部分,運用巨災風險準備基金賠付,當年巨災風險準備金不足保費收入的兩倍時,由財政一次性全額補足。賠付率在350%至450%(含450%)的部分,由共保體通過購買超賠再保險的方式進行賠付。
當災害發生時,保險公司先按保單列明的賠償責任確定的賠償限額向農戶支付50%預付賠款,在保險年度末統計全市全年總賠款后,再按全市范圍內4.5倍封頂的要求,實行封頂系數(全市農業總保費×4.5/全市總賠款)轉換后統一結算。全市全年總賠款在農險保費4.5倍之內的,按核定的賠款扣除預付賠款后全額支付;若全年總賠款超過全市農險保費4.5倍,則個案賠款額為:核定賠款額×封頂系數-預付賠款額。
3.試行“以險養險”激勵政策。應實施(借鑒寧波市)“以險養險”的做法,以商業性保險業務支撐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開展,開辦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并將政府部門房屋財產保險、市屬建筑工程項目及建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指定由政策性農業保險共保體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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