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欄目
以改革創新精神 不斷推進政協履職能力建設
陳修茂
在新的歷史時期,不斷完善人民政協制度,提升履職能力,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應有的新貢獻,各級政協組織責任重大、使命光榮。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政協組織要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切實把改革創新精神貫穿到履行職能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在理念創新、機制創新、載體創新和自身建設創新上下功夫,不斷改進履職方式,增強履職實效。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為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和強大的動力。人民政協作為我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其不斷發展完善無疑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長期以來,各級政協切實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大職能,不斷拓展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機制、豐富履職手段,為人民政協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更好地體現作為、發揮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從廈門市的實踐來看,主要有:一是協助地方黨委出臺了一系列有關政治協商、提案辦理的規章制度,圍繞綜合配套改革實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跨島發展戰略、美麗廈門建設、民營經濟發展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問題,認真開展全體會議集中協商、常委會議專題協商、主席會議重點協商、專委會議對口協商,積極探索界別協商和提案辦理協商等不同的協商形式,不斷豐富協商層次。二是充分利用專題會議、提案督辦、民主評議、現場視察、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種有效形式,緊緊圍繞地方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廣大人民群眾關注關切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開展民主監督工作,及時反映群眾的意愿和呼聲,有力推動了相關問題的解決。三是注重以課題調研作為參政議政的重要抓手,深化黨派合作,充分發揮委員作用,突出界別特色,圍繞征地拆遷、水資源環境保護、海洋生態文明、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等事關民生保障的重大課題,認真研究、深入分析,提出了有質量、有見地的意見建議,得到黨政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采納。
在新的歷史時期,不斷完善人民政協制度,提升履職能力,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應有的新貢獻,各級政協組織責任重大、使命光榮。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俞正聲主席在十二屆全國政協二次全會上提出的“推進履職能力現代化”要求,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切實把改革創新精神貫穿到履行職能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在理念創新、機制創新、載體創新和自身建設創新上下功夫,不斷改進履職方式,增強履職實效。
著力推動思想理念創新,不斷深化對履職能力現代化的認識。思想的解放是行動的先導,履職理念的創新才能推動政協工作的創新,要在政協工作中不斷強化委員的政治意識、職能意識、效能意識,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和政治參與的積極性、實效性。一是要強化政治意識,把握正確的履職方向。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人民政協發揮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首先要始終保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把政協工作放到全黨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和部署,不斷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和思想認同,協商民主要做到“到位不越位、幫忙不添亂、切實不表面”,委員建言要堅持“熱烈而不對立、真誠而不敷衍、尖銳而不極端”,更好地發揮協調關系、匯聚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的作用,增進最大共識度,形成最大凝聚力。二是要強化職能意識,提高委員履職的積極度、參與度。加強對委員履職盡責的要求,增強委員履職的責任感、使命感,鼓勵和支持委員既要在本職工作中建功立業,更要在政協崗位上“在其位謀其政”,拒絕冷漠和懈怠,勇于協商;拒絕浮躁和脫離國情的極端主張,敏于參政;拒絕奢靡和一切利用權力或影響謀取私利的行為,敢于監督,在政協的舞臺上施展才華,實現抱負。三是要強化效能意識,提高履職建言的質量。政協的各種履職活動把質量要求作為立信之本、立言之要、立行之基,所提的建議既要有前瞻性、戰略性,更要有務實性、可行性。不求題目大,求切中要害;不求建言多,求切中時弊,更好地集民情、匯民智、達民聲,切實做到言之有據、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
著力推動履職機制創新,不斷加強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優化協商機制,找準著力方位,是提高政協履行職能水平,增強工作活力的重要保障。一是要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要求,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機制。認真研究人民政協與政權機關、黨派團體、社會組織、基層組織等其他協商渠道的關聯性,探索政協組織在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方面發揮作用的機制,探索人民政協在新型智庫和決策咨詢制度中發揮應有作用的工作機制和具體辦法。二是建立健全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范性制度。認真研究地方政協履行職能的經驗做法,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有針對性地協助黨委研究完善政協協商民主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落實完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就一些重大決策聽取政協意見”的工作機制,對于哪些決策需要協商、誰與誰協商、由哪一方面、哪一層次、采取何種形式進行協商作出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三是建立健全政協履職督辦落實機制。建立完善地方政協與地方黨委、政府的聯系會議制度,研究、溝通和協調政協重要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活動的組織實施、跟進落實、督辦反饋等工作,并定期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推動政協履職能夠取得實效。
著力推動履職形式創新,不斷探索政協知情明政、協商的途徑方法。要搭建多層次、多方位的協商平臺。制定協商年度計劃,增加協商的計劃性、可操作性,更加活躍有序地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等不同形式的協商,探索建立例會式專題協商、視察式現場協商、調研式平臺協商、聯合式界別協商以及網絡式互動協商等新的協商載體,拓展協商渠道,擴大協商范圍,為各界群眾有序政治參與創造條件。要創建多維度的監督載體。寓民主監督于協商議政活動中,通過常委會專題協商等平臺提出監督建議,形成常委會建議案或者主席會議建議案推進落實。寓民主監督于提案督辦、視察調研、反映社情民意等常規性工作中,開展經常性民主監督,增加監督廣度與深度。寓民主監督于與其他監督形式的合作中,組織政協委員以特邀監督員身份參與行風評議、法制檢查等監督活動,提高民主監督的實效。要搭建多形式、多渠道的議政平臺。鼓勵和支持政協委員深入基層開展調研,積極運用議政微博、微信等現代媒體,加強政協委員與基層群眾的互動,聽取基層群眾的利益訴求,通過專題調研、提案、社情民意等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建議,拓展公民通過政協參政議政平臺有序政治參與的途徑。
著力推動自身建設創新,不斷提升委員履職的能力。政協委員是政協履行職能現代化建設的主體,要在學習培訓機制、激勵機制、服務機制上不斷創新,促進委員更好地發揮履職主體的作用。一是豐富學習形式,增強履職本領。充分運用政協會議、暑期培訓班、專題講座、理論研討、政協論壇等多種形式,組織廣大委員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全國“兩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努力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深入學習人民政協理論和履行職責必須的各方面知識,不斷提高委員的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二是健全激勵機制,激發履職動力。堅持從委員的協商推薦抓起,進一步健全委員的推舉機制、激勵機制和退出機制,注重根據新形勢下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情況,有計劃地吸收新社會階層人士和基層代表參加政協,優化界別、委員的代表性,增強政協組織的包容性。及時對優秀委員、優秀提案、優秀社情民意進行表彰,調動委員履行職責的積極性。三是完善政協委員服務管理機制,為委員履職提供更好的服務。進一步健全政協領導聯系常委、委員的工作機制,政協專委會服務委員履職的各項工作運行機制,完善“委員履職平臺”網上服務系統,提高機關干部的綜合素質、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為委員履職提供更好的服務。
(作者系福建省廈門市政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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