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強做大金融產業,助推榆林經濟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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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榆林市政協 點擊數:571次
時間:2010年12月27日
“十二五”期間,我市經濟的進一步跨越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把金融業做強做大,并將榆林打造成區域金融中心,必將對我市的經濟社會發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為此,建議:
1、精心組織爭取資金,擴大招商引資范圍。在“十二五”期間,應積極爭取多種資金來源,如召開項目推薦會、銀企座談會等,爭取各銀行的信貸支持。
2、積極引導、拓展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首先要積極推動目前企業上市進程,盡快發展一至兩家上市公司,為榆林企業發展做出表率。其次,政府和金融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鼓勵部分優勢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擴大企業直接融資渠道,解決企業資金不足。第三,大力開辟新的融資業務,尤其要探索依靠銀行債券市場,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發行企業短期融資債券,尤其是各商業銀行要積極向上級行爭取,創造條件,鼓勵榆林市企業進入人民銀行開辦的短期債券市場融資,從而籌集更多的資金。第四,在做強榆林能源投資公司的基礎上,試點設立榆林能源發展基金,將數量較大的民間資本聚集起來,擴大能源化工基地建設資金來源渠道。
3、創造條件引進更多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積極組建村鎮銀行和地方性金融機構。應考慮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更多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進入我市設立機構,為我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設爭取更多的信貸支持,同時,我市還應積極引導或組建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信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豐富金融機構種類,滿足企業和個人多方位、多層次的金融需求。
4、加大金融信貸支農力度。一是建立農業風險補償基金,由政府財政補貼、龍頭企業或公司以及農戶共同出資,以此補償農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二是加快農業保險制度建設,把農業保險納入農村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組建農業政策性保險機構,引導和鼓勵農戶自愿投保,并實行政府給予適當補貼的辦法,減輕農民負擔,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三是推動農村擔保機構的試點工作,對貸款的農戶或企業擔保業務,應當逐步完善為農村金融服務中的一項新業務,鼓勵和支持保險公司開辦貸款擔保業務。還可以試點成立農村信貸擔保公司,由借款人(農戶或企業)合資組建,風險共擔,互相監督,當風險和意外發生時,由擔保公司負責補償。這樣可以減少金融機構信貸投入風險,增強金融機構信貸投放信心,從而達到增加支農信貸投入的目的。
5、出臺對金融機構信貸投入獎勵政策,增強金融信貸投放積極性?煽紤]出臺對金融機構信貸投入的獎勵政策和財政專戶存款招標制,對按照政府要求增加對重點項目、三農、中小企業及弱質行業群體信貸投放的金融機構按比例給予獎勵,并在財政專戶存款等行政資源上適當傾斜。
6、搞好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吸引外地投資和信貸投入。要進一步加強信用環境建設,不斷提高公眾的誠信意識;建立和完善征信系統,不斷健全風險防范機制。
市政協委員:王永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