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我市文化產業的幾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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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榆林市政協 點擊數:635次
時間:2010年11月25日
大家知道,“今天的文化,就是明天的經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文化發展突飛猛進,取得巨大成就。但現階段,由于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制約,文化及其產業發展滯后,與時代發展、人民要求不相適應,文化體制改革成了擺在我們面前的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為此,建議:
1、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基金。對處于發展初始階段的“事轉企”文化單位和文化企業進行扶持,使他們有發展根基,不斷成長壯大。
2、更加重視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經濟滯后的縣份不利于生產型、營利性文化企業發展,但在發展特色文化產業方面可以大做文章。
3、更加重視民間文化產業。進一步扶持和引導各類民間文藝團體發展壯大,鼓勵和支持民間文藝團體、文藝復興人才從事文化經營活動。
4 、建立激勵機制。設立榆林市文學藝術作品展覽競賽獎項,每年評選一次,宣傳和獎勵各個領域內的突出成績和藝術作品,鼓勵文化戰線勇創佳績、多出精品。
5、加快《趕牲靈》電視劇的拍攝進度,使榆林過去的風俗習慣,愛情故事以及當代青年人的故事,在電視上得以宣傳,使人們更多的了解榆林、認識榆林,來榆林旅游。
市政協委員:雷晴初 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