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抄襲作業不足為奇,政協委員抄襲提案那可真是讓人笑掉大牙了。山東省政協竟然發現了40件提案涉嫌抄襲,真可謂是“奇葩”。竊以為,只是約談涉嫌抄襲提案者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對那些提案進行認真的研究,一旦確定了抄襲行為,就立即讓他們“下課”,根本沒有商量的余地。這種光腚子推磨——轉圈丟人的做法,是可忍,孰不可忍。給政協抹黑,讓政協委員丟臉,一條魚腥了一鍋湯,絕對不能心慈手軟,姑息遷就,必須嚴懲不貸,殺一儆百。
政協委員的能力有大小,提案的水平有高低。哪怕你提交了一份前言不搭后語,錯字連篇的提案,群眾都能諒解。但是,有一條底線是不能逾越的,那就是絕對不能抄襲。你不會寫不要緊,你可以去征求網民對社會熱點、改革創新的看法、想法。你不會寫也沒有關系,可以找別人代筆,可是,主要思想必須是你自己的。你還可以到老百姓當中去談一談、聽一聽、訪一訪,把群眾那些原汁原味的意見和建議如實地記錄下來,就是一份好提案。何必要當“文抄公”呢?
抄襲是一種非?蓯u的行為,政協委員抄襲提案無疑就是把參政議政當成敝屣來對待,豈能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呢?這種“文抄公”政協委員早已有之。2012年1月,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唐泰來抄襲了一份提案,居然保留了原文中的“來滬”說法。這種“文抄公”政協委員根本就是濫竽充數,毫無責任心可言,指望他們參政議政,那簡直就是與虎謀皮。因此,政協組織應該根據相關的規定,給予勸辭或者是撤銷政協委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