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風采
關于政府加強對房價過快上漲調控的建議
( 市政協常委 史貴祿)誰都知道,今年以來特別是進入四月以來,榆林房地產市場很熱,房價增速很快。據了解,去年城內和西沙黃金地段的商品房千米銷售價格約1200——1600元左右,到今年四月底,一下漲到3500—4500元左右;黃金地段的商業門面房漲到6萬多,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廣大居民的心理恐慌。
在房價過快增長的背后,既有受全國普遍房價上漲和“買漲不買落”的影響,也隱藏著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投融資渠道不暢,農村人口大量進入城市以及剛性成本增加等因素,同時,與政府對房地產市場引導不足,對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關心不夠,對行業暴利和跟風購房、投機炒作、大款圍積和虛假炒熱等市場消費行為管理不力有關。特別是政府無限制的高地價掛牌拍賣,是導致榆林高房價的主要因素。比如,前不久,市上公開拍賣的三塊土地,每畝地價高達300—400多萬元。這樣高的地價,必然帶來高成本,最后都轉嫁到購房者身上。所以,有不少人這樣說:“榆林的高房價是政府高地價拍賣出來的,是政府一步步抬高的!”
俗話說:“房無小事”,安居才能樂業。住房是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理應成為政府關心的大事。政府又是人民的政府,盡快控制住漲幅過快過高的房價是政府應盡之責。政府一定要高度關注房價,黨政一把手親自過問,落實分管領導和部門集中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上下全力協調配合,將住房價格的增長控制在一個多數居民能夠買得起的幅度。
第一,加強土地管理,優化供應結構。房價問題,本質上是一個土地的問題。從目前看,決定房價的關鍵因素是土地成本。而土地又歸國家所有,屬政府所管。所以,能否抑制房價的過快增長,關鍵在地價,責任和希望在政府。如果政府不在土地供給方面有大的舉措,開出新藥方,那房價也就難以控制,即使戶型面積降下來,單價也會上去,出現“小戶型、高單價”。為此,建議政府統籌安排土地開發計劃,通過“三改”優化供應結構,有效控制土地成本:一是改高地價掛牌拍賣為按類別檔次供給。今后因房地產開發的土地價格應按照高、中、低三個檔次的不同比例定出不同價位,提供不同數量的面積。對高檔、別墅類用地供給要從嚴限制,對中低檔普通商品房用地,應從優考慮,控制在房地產土地供應總量的80%為宜,以穩定社會預期。二是改“價高者得”為“價優者獲”,真正把土地供給與戶型規模成本結合起來,推行房產競地價、競房價招標,即政府確定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并加以公示,在同等條件下,“中小戶型”多者優先獲得土地開發經營權,也可以實行“倒流水”、“倒逼成本”,先確定房屋預售價格,倒測出土地交易價格,再按項目規劃條件,實行土地掛牌出讓或招標出讓,從根本上降低房地產開發成本。三是改“暗箱操作”為市場化運作。政府應實施土地開發規劃、土地供應項目、土地供應條件和土地供應辦法“四公開”,實行陽光化操作,堵塞隱性支付通道,杜絕“人情地”、“指令地”、“后門地”,凈化土地供應市場,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
第二,采取特殊措施,加快經濟實用房建設。榆林曾經是全國聞名的貧困地區,住房條件也是最差的,1980年以來,城鎮人均居住面積僅為3.5平方米,一家三代擠在一間不到10平方米的房間內是很普遍的現象。在這種條件下生活過的人,對房子的渴望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如今,榆林發展了,群眾手中的錢多起來了,居民強烈的購房欲望也隨之不斷上升,買套房子成了廣大居民投資的首選。從調查看,由于房價漲幅過快,全市目前至少有60%的居民想買房而買不起房。商品房不應該是高收入階層的消費品,在建設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房地產業更應該把廣大中低收入人群納入視野,讓更多普通老百姓“居者有其屋”。據悉,即將出臺的榆林城市新規劃,城區范圍將擴大20平方公里,建議政府在新擴大的區域內,分片劃割出一部分土地,專用于修建經濟實用房。假如由政府無償或低價提供建設用地,市房管部門牽頭修建,每年能新增30萬平方米、售價每平方米在千元左右的經濟實用房,連續堅持3—5年,那低收入人群就完全可以通過按揭的形式買得起房,房地產的市場結構也會自然形成,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保持房價平穩,社會和諧。
第三,強化平房改造,體現土地資源價值。據估算,目前榆林城區規劃范圍內修建起的平房占地面積達10平方公里,這既是對土地資源的極大浪費,也有損于榆林城市的整體形象。就拿西沙來說,這么大的面積,已修起的大多是平房。如果政府能下決心對這些平房加以改造,變一層為多層,不要說能節約多少土地,能新增多少套好房子,能建造多少個商業門面,能在改造建設中給國家上繳多少稅費,能在沿街兩側商貿樓新增多少個就業崗位,而且對提高榆林知名度,擴大全市對外開放,加快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也有重要作用。通過平房改造,道路寬了,街道齊了,市容面貌變了,就會吸引來更多的投資者,就會有更多的農民進城安心創業。所以說,加快實施平房改造意義深遠,作用重大,居民所盼,歷史所賦。為此,建議政府把平房改造作為工程項目來抓,盡快成立副處級拆遷安置工程處,把平房改造納入政府統一領導之下,保證拆遷、清理和工程建設的按期順利進行;組建由公務人員、專家學者和居民代表參加的平房建設規劃小組,盡快確定平房改造的實施方案和分期、分段、分步驟建設細則;廣開思路,實行市場化運作,“政府搭臺,企業唱戲”,給政策、劃地段、定面積,放手讓民營企業參與改造建設,走出一條不用政府投資開展城市平房改造建設的新路子;深入宣傳,廣泛動員,將改造平房的決策和計劃告訴人民群眾,讓居民知道為什么要改造,改造成什么樣子,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形成參與、支持平房改造建設的合力。
第四,加大監管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理性發展。房地產市場不是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政府應對房價上漲實行強有力的市場監控。目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9部委《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提出了8項調控措施,這無疑是一件好事。但其政策力度仍不夠,需要地方政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方能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為了規范房地產市場,建議政府實施“三征”:一是對超大面積住房者,征收累進物業稅,使他們感到超占房不合算,從而自覺不買或少買大戶型房;二是對投資不準備自住的空關房開征不動產閑置稅,并不予辦理房產證;三是對投機性購房者征收高比例的“個人交易所得稅”,加大炒房代價,抑制投機行為。這樣就能有效消除房地產領域的不健康因素,引導房地產理性發展。(編輯: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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